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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职工发生工伤劳动鉴定能力由谁申请

发布日期:2023-08-31 18:24:13 来源:本地宝 分享

问:邯郸职工发生工伤劳动鉴定能力由谁申请?

答: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拓展信息:


(资料图片)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310-12333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人民东路508号 邯郸银行中楼7-14层

办公时间:夏季08:30-12:00 14:30-17:30 冬季08:30-12:00 13:30-17:30

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咨询电话表

办公室:3019452

人事处:3111533

纪检组:3111534

法规处:3111531

就业促进处 3111513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3118785/3086858

职业能力建设和农民工工作处:3018897

专业技术人员与职称管理处:3112593、3112590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3111491、3111514

劳动关系处:3111540

工资福利处:3118919

养老保险处:3019507

失业保险处:3118782、3118853

工伤保险处:3118933、3111521

农村社会保险处:3082800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处:3111526/8010389

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处:3015458

劳动保障监察处:311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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